日前,经县评审小组评选,刘春等3人获评2021年8月份“来安好人”。
1、刘春,男,1965年1月出生,来安县水口镇武集村人,见义勇为好人。2021年3月29日上午,水口镇武集村发生了一起因纠纷持刀伤人事件。正在田里干农活的刘春闻讯赶往现场后,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奋不顾身上前夺下刀具,阻止了一场惨剧的发生,挽救了一条生命和两个家庭。
2、王祖道,男,1962年6月出生,来安县半塔镇综合文化站站长,敬业奉献好人。自1984年从事乡镇文化工作至今,王祖道怀着一颗对党的文化文艺工作的挚爱之心,坚守基层文化阵地37载,深度挖掘半塔红色革命文化,将一个个革命故事创作成一部部脍炙人口的文艺作品,为基层百姓送上文化大餐,传承红色经典。
3、穆文雨,女,1968年3月出生,来安县施官镇施官村村民,孝老爱亲好人。作为一名普通农家妇女,穆文雨几十年如一日的照顾着全家老小的衣食起居,与丈夫一起用双手勤劳致富,对患病在床的婆婆关爱有加,对子女倾尽全力教育培养,在平凡生活中营造了朴实善良的优良家风,描绘了一幅大家庭相亲相爱的动人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