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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统一”促农村改厕常推进 构建”爱卫”新风尚
发布时间:2020-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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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改厕工作是一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民生工程,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为在广大镇民中形成“爱卫生、讲文明”的新风尚,创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省级文明乡镇水口镇结合县2020年改厕任务目标要求,计划完成全镇15个村,一个村推进实施1个示范组常住户计389户,有旱厕和需新建厕所贫困户643户的卫生厕所改造。

   通过前期调查摸排,水口镇制定“五个统一”,推动农村改厕工作常态化进行。

   一是统一规格。按照县局提供的化粪池图纸,严格要求不走样。如进院厕屋净面积按照长1.6米、宽1.2米、高度2.2米标准建设,建筑材料不得用大的水泥砖,四周屋檐必须伸出外檐口10-15公分,屋顶面SBS屋面防水等。

   二是统一要求。遵循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实施原则,遵循农户自愿申请,实行一宅一厕,多年无人居住或三年内有搬迁计划的农户不列入改造计划、不计为改厕户数基数。对实行改厕的农户厕屋鼓励优先入室建设,确实无法入室的必须进院建设,未通自来水的不允许建设。新厕建成后,旧厕需拆除,新改厕所的粪污要实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三是统一施工队伍。举办镇级改厕技术、健康教育、信息系统录入培训班等对施工队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各村组织改厕施工队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以村为单位进行统一施工,负责改厕进度的督导检查。

   四是统一录入系统。对改厕相关文书资料以村为单位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系统中的农村改厕模块,开展填报工作。

   五是统一组织验收。施工结束后,各村在完成年度改厕任务及信息系统录入后,向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由镇住建站会同相关部门和村干部对改厕农户进行质量验收,通过材料检查和现场核查,对不合格的要返工改建,直到达标为止。